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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預防職災 揭露風險很重要

新聞日期:2022-10-03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60歲蔡先生答應友人去搭建築鷹架賺取外快貼補家用,以為曾經做過駕輕就熟,在沒有配戴防護繩情況下施工,不料,竟從10公尺高的鷹架上直接跌落地面,造成多處骨折,緊急送醫後,幸運撿回一條命。


經濟不景氣、疫情影響下,許多人急著找工作,一有工作就立即上工,有時候賺的錢都不夠付醫藥費。許多到職業醫學科門診的病人,多數在疾病確診後,經過一段時間治療、開刀、住院、休養,經由轉介來門診尋求保險協助,他們常見問題是「不知道那份工作會讓我生病」、「我們關心工作的內容和薪資,未察覺工作中的危險」、「公司事先沒有詳細告訴我們」。


為何會因為工作而生病?多數人是「我需要工作養家活口」、「工作讓我有成就感和學習」,「家人希望我有一份好工作,獲得社會肯定」,每個人有不同的工作理由,能夠選擇最合適個人、滿意又有遠景的工作,並不容易。若未能事先對工作中的職業疾病和傷害風險充足掌握或了解,即容易產生工作中的傷害,包括疾病和外傷意外等。


門診常遇到即將前往工作的勞工來進行就業前健康檢查,多數對於即將參與工作中可能的危險一無所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雇主應於事前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不宜以商業機密為由而疏忽勞工職前和任職中的教育,以致勞工權益受損」。


有效預防工作中的傷害,除了負責勞工安全的行政單位、雇主等,仍需要額外的照顧方式。例如,能確實了解他們所在職場潛在和好發的危險,最好任職前提供充分的職安教育和心理準備,事先針對可能產生的危害提供職前的講習和訓練,並在員工任職期間定期評估就業員工的體能和健康,包括勞工個別的身心負荷等。


現在法規提供職業醫學科醫師和專業護理師定期到工廠協助了解工作安全,增加勞工額外健康學習和保障;當然,勞工求職要懂得保護自己,加上雇主和勞安單位與職業醫師的通力合作才是最重要的。


勞工是雇主最重要的資產,勞工預防工作產生疾病的識能,將幫勞工在職場保持健康,進一步創造雇主和職場更大的價值。


如何協助勞工在「就業前」充分掌握職場風險和避免潛在危險,「就業中」超前部署、逐時評估,滾動提升作業安全,是需要勞工、雇主和勞安單位共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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