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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花蓮市垃圾掩埋場 下水氨氮超標120倍

新聞日期:2021-08-02

新聞來源:更生日報


圖:花蓮市垃圾掩埋場地下及地上超過上百萬公噸新舊垃圾,致使土壤及地下水嚴重污染。


佔地十點六公頃的花蓮市垃圾掩埋場,由於數十年超過百萬公噸新舊垃圾堆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嚴重,經環保局監測,地下水「氨氮」超標最高達一百廿倍,花蓮市長魏嘉賢一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花蓮市垃圾場的新舊垃圾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問題是「歷史共業」,要徹底解決就是清除地下百萬公噸的陳年垃圾,以及加速清掉地面上數萬公噸的暫置垃圾,否則不僅會污染土壤、地下水,附近近海海洋都岌岌可危!

地下水污染程度複雜嚴重


 審計部花蓮縣審計室最新查核報告出爐,環保局為掌握轄區土壤及地下水品質,經環保署補助辦理一零九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經費四百九十六萬元。據環保局一零九年度花蓮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暨毒化物源頭查核工作計畫期末報告,花蓮市垃圾掩埋場一、二號監測井,已連續四季地下水之採樣檢測結果,「氨氮」監測項目均驗出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檢測標準(見圖),且該垃圾掩埋場地下水之檢測結果,另存有總硬度、總溶解固體物、氯鹽等監測項目超標情形,地下水污染程度複雜嚴重;又查該垃圾掩埋場自一百年第一季起即已存在氨氮污染超標情事,惟已逾十年仍未改善,屢經環保署函請該局注意檢討地下水質監測異常原因、評估污染程度及研擬因應對策,以改善地下水質異常情形,已函請研議改善。


 對於花蓮市垃圾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嚴重問題,環保局表示,為避免類似案例再發生,已檢討並提出改善措施,將於一百一十一年度編列預算作為未來遇到類似案例之查證使用經費;已由環保署補助辦理花蓮市一般廢棄物分選場活化再生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計畫,包括掩埋場廢棄物移除評估及先期評估進行場區地形測量及地質鑽探、試坑開挖及掩埋物採樣分析等,作為後續再生活化利用工程規劃設計依據,預計一百一十年底可完成。

魏嘉賢盼儘速移除陳年垃圾


 花蓮市長魏嘉賢則憂心指出,花蓮市垃圾場數十年使用迄今,地下埋了超過百萬公噸陳年垃圾,地面上又暫存了數萬公噸垃圾,絕對會造成地下土壤、地下水污染問題,要徹底解決垃圾場污染問題,只有儘速移除地下陳年垃圾,以及加速去化地面暫存垃圾,否則污染問題會日益嚴重,說不定附近海域水質也會受到污染。

移除圾垃將花12年60億元  


 環保局也已完成花蓮市垃圾場移除垃圾評估報告,掩埋場位於花蓮市美港路一二一之一(含環保公園),土地所有權人為林務局花蓮林管處,面積約十點六公頃,掩埋總容積約一百五十九萬立方公尺,謝國榮議員等曾多次建議將環保公園地底大量陳年垃圾移除,以八十三年花蓮市每日產生垃圾量約一百廿噸推估環保公園及現有花蓮市掩埋場之垃圾量,每年掩埋超過四萬三千八百噸垃圾,以使用年限廿五年粗估,垃圾量應超過一百一十萬噸,而可燃物含量估計約百分之卅七點三六,受限於宜蘭縣利澤焚化爐可收受之處理垃圾量(每日六百噸)及焚化限制種類規定,若以每日篩選作業移除約一百噸廢棄物推估,移除作業時間將超過十二年。


 由於花蓮市掩埋場之垃圾掩埋量粗估應超過一百一十萬噸,其移除經費預估約新台幣六十億元(每噸垃圾轉運及處理費約五千五百元),處理成本實超過花蓮縣政府能力所能負擔。


 此外,經查其執行情形有,環保局於一零八年十月廿三日至交通部台鐵花蓮機務段進行稽查,發現花蓮機務段柴電機車頭加油區油管溝內有油污泥情形;另有一處污水處理廠,依油槽老舊及油管溝內有油污泥情形,研判可能有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滲入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情形,惟未即時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進行涉有土壤高污染之土地範圍採樣檢測,以查證土壤遭污染情形,並依相關環境保護法規調查環境污染情形,以採取適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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