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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職災未投保 244名雇主挨罰

新聞日期:2022-10-18

新聞來源:yahoo!新聞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5月1日上路,受僱事業單位勞工自到職日就有保險保障,萬一雇主沒加保、勞工發生職災時,會先由勞動部勞保局先核付給勞工、再向雇主追討。據統計,在新法上路後不到半年,已經有244名雇主因未替勞工投保挨罰,且勞保局已經先代雇主核付超過140萬元職災相關給付。


災保法揭開我國職業災害保障制度嶄新的一頁,最重要的是將擴大加保對象,即便是四人以下事業單位都要幫勞工投保,另像營造工地的臨時工的受僱於自然人雇主、數位平台美食外送員的實際從事勞動人員、或符合勞基法第45條第4項所定提供勞務之人,如廣告童星、臨時演員等,都可透過勞工保險局所設網站、便利超商多媒體事務機、或由勞保局所公布的職業工會協助等簡便方式參加職保,上路半年有約一萬人透過這種方式投保,就是希望能穩穩接住每一個勞動者。


勞動部大力宣傳災保法,但災保法上路後,還是有雇主心存僥倖、仍未依規定投保。事業單位如未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經查明屬實,除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規定分別核處罰鍰,將再依災保法規定,核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限期改善及按次處罰,另依法公布投保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及違規事由。據「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目前已有244件事業單位(雇主)因此挨罰。


另如果勞工發生職業傷病事故,勞保局核給職災給付後,將向雇主追還給付金額。據勞保局統計,從收到勞工職災申請給付案件中,仍發現「應加保卻未加保」案件,包括三件死亡給付、一件失能給付、二件傷病給付,合計147萬5,927元,代表勞工局已經替雇主代墊逾147萬元。

勞動部強調,職災保險不僅可保障勞工工作安全,若勞工遭遇職業傷病即時獲得基本生活保障,職災給付亦可抵充雇主《勞動基準法》的職災補償責任,分散經營風險。勞保局也提醒,雇主應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投保,使勞資雙方均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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