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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環保署訂好學生條款 低排放固定汙染源可減少檢測頻率

新聞日期:2022-06-08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環保署公告修正「固定汙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空保處長蔡孟裕今天舉辦記者會說明。記者吳姿賢/攝影

全台2340家固定汙染源業者需要做汙染定期檢測,如中鋼、中火,每年約有2萬件申報數、投入7.7億元,數量龐大導致基層及資源難以負荷,環保署近日公告修法,制定「好學生條款」,連兩次排放濃度低於標準五成、檢測值差異兩成內,可降低檢測頻率級數,統計約四成業者適用。


為鼓勵業者自主管理、減少非必要檢測,另針對投機取巧、規避主管機關查核的業者新增執法工具,環保署近日公告修正「固定汙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今天表示,過去國內定期檢測有四大問題,包括非必要檢測過多導致消耗資源,檢測未銜接許可制度、公正性及代表性有疑慮,環保機關容易因業者找藉口導致不易執行稽查檢測,檢測規定分散查閱不易。


目前定期檢測頻率分為每季、半年及一年,修法公告後制定「好學生條款」,檢測頻率有一到五級,分別為每季、半年、一年、兩年、三年。


蔡孟裕表示,若工廠操作管理良好、檢測數值穩定,連兩次排放濃度低於標準五成,檢測差異在兩成以內,工廠可申請按次調整檢測頻率級數。連兩次排放濃度低於標準一成以下,檢測差異在兩成以內,可直接申請第五級、每三年檢測一次,預計每年可減少3800萬元檢測費用。


若業者申請降低檢測頻率,但未能維持良好排放情形,蔡孟裕表示,將要求回復前一次的頻率級數,若發生連兩次或稽查檢測超標,將直接回復至公告的頻率級數。


另外,過去不少業者為了規避稽查,在環保局人員上門時刻意說今天沒有操作、設備故障或乾脆大門深鎖,蔡孟裕表示,此次修法新增地方主管機關得指定公私場所進行製程總體檢及排放檢測,針對定檢結果不佳、有繞流排放或短報偷排等重大情節、三個月內無故不執行稽查兩次以上者,可要求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檢測。


蔡孟裕說,此次修法目的是讓檢測重質不重量,整合許可制度統一管理、鼓勵「好學生」,創造環境與產業共利,另也達到簡政便民效果、深化執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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