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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災保法五一上路 提升職災給付條件

新聞日期:2022-04-24

新聞來源:好房網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災保法)將於五一勞動節上路,除擴大加保對象,凡受雇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不論員工數,勞工到職日即強制納保,也提升職災給付條件。另將成立「財團法人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連結、統籌與轉介資源,並放寬職能復健服務的開案標準、補助上限,幫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不落入職災黑數。


不過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專員賀光卍質疑,啟動職能復健服務計畫,也會限縮勞工的休養權,尤其很多職災勞工是心理受創,災保法上路後,雖可衝高服務量,但可能只變成數字漂亮的量化成績單。


災保法將在五一勞動節上路,事業單位不論員工數,勞工到職日即強制納保,也要提升職災給付條件,幫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圖/記者杜建重攝影


近三年的職業傷病及職業病給付皆約5萬件,職災保險給付金額逾70億元,但據統計,2018年至2020年,與職安署合作的20多個職能復健機構,一年實際服務的勞工不到500人,等於領給付的職災勞工,不到零點零一%進入職能復健服務。


以現行作法為例,職能復健單位評估該名職災工人必須能在兩個月內重返職場,才能開案。勞動部職安署職災勞工保護組長林秋妙坦言,勞工遭遇職災後,因獲取資訊的管道不暢通、復工計畫開案標準過嚴、雇主不配合、勞工意願低落等種種原因,沒有來使用政府重建資源。 林秋妙說,災保法上路後,提早在前端的醫療期間介入,院層級跨科別轉介給職業醫學科,由職醫擬定復工計畫,交由職能復健機構評估、強化工作能力,也拿掉開案門檻跟時數上限,不限兩個月能重返職場才能開案,職能復健機構也能依提供的不同服務項目,申報補助費用。


她舉例,工地工人小堂職災後手術五次,住院加復健長達四個月,返回工地後,因為無法再做本來工作,雇主也找不到適合他的職務,雙方只好協議由小堂自請離職,儘管有職能復健工作強化服務,又因他已離職,不符開案標準。未來災保法上路後,小堂在醫院接受治療時,就會有專人介入,協助職業輔導評量、工作能力強化訓練、再轉介媒合就業服務。


賀光卍認為,台灣勞資關係不對等,很少有雇主願配合職能復健單位幫勞工訂的復工計畫,讓勞動力還沒復元的勞工,在工作期間往返醫院復健,造成排班困難,最後還是勞工看雇主的臉色居多,乾脆休假休到完或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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