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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時電子報

【新聞】居家上班跌倒算職災?職安署:個案事實認定

新聞日期:2021-08-05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中旬將全國升為三級警戒,要求民眾減少外出,許多事業單位改採居家上班。(報系資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中旬將全國升為三級警戒,要求民眾減少外出,許多事業單位改採居家上班,但如果居家上班時發生事故屬於職安法的職業災害嗎?職安署表示,居家上班的職災較為明確的是,如工作的機具設備是雇主提供,但因為機具設施設備不良造成如感電等較為明確的職災,至於如果在家裡滑倒等則就個案事實認定。



而依職安署規定「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並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並應在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組長張國明說,主要是針對工作場所發生職災時應通報,但居家上班難追究雇主有無責任,不會去追究去雇主通報責任。


職安署近日訂定「居家工作職業安全衛生參考指引」,指導雇主如何會同居家工作者就其工作環境與執行職務時,可能遭遇的安全健康潛在危害,進行辨識及評估,並就危害評估結果,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但張國明表示,該指引非為職安法所訂的指引,僅有行政指導性質,就算違反也不會有處罰,但建議雇主依此指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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