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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上班上廁所、老闆娘竟要求隔天補班 沒人權對嗎?勞部這樣說

新聞日期:2022-02-15

新聞來源:蘋果新聞網


上廁所納在正常工時內。資料照片

工作時上廁所是每個上班族都會做的事情,不過根據104職涯診所網友回覆,竟有人上班去廁所後,被雇主要求隔天補回時數,一定要上好上滿8小時,嚇得民眾馬上離職。勞動部也表示,上廁所的時間必須要給勞工。

根據104職涯診指出,民眾找了一份兼差工作,結果在上班第一天時,因為上廁所、裝水有離開座位幾次,就被闆娘提醒以後不可以這樣,上班八小時就是要上滿八小時,已經超過公司通融範圍,更被要求上廁所時間要扣回來,明天補班把時數上完,讓民眾上一天班就嚇到提離職。

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指出,上廁所是納在正常工時8小時內,從安全衛生的邏輯也必須要給勞工。若勞資雙方仍有爭議,則需做個案事實上的處理,是否為上廁所1、2小時這種特殊狀況,則需要進一步釐清。

黃維琛表示,若在合理的範圍,上班時間中需要上廁所,原則上並不會要把時數從工作時間中抽離,並要求補班。

而依據《勞基法》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的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另外《職業安全衛生法》中雇主有責任照顧勞工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的義務,職安署組長張國明也表示,上廁所、喝水都屬於基本人權,但仍須就個案做因果分析。(張曜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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