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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BMW醉男撞一家1死3傷!檢方殺人罪聲押 法官改酒駕致死罪准押

新聞日期:2021-12-28

新聞來源:蘋果新聞網


BMW醉男撞一家1死3傷!檢方殺人罪聲押 法官改酒駕致死罪准押


黃子洋肇事後走出BMW轎車。讀者提供

根據最新曝光的監視器畫面,被害人一家四口穿越河東路走向國民街時,遭到黃子洋駕駛的BMW汽車撞擊,四人遭撞後四散彈飛倒地不起,黃子洋在車禍後開車門下車察看並留在現場,警方到場後對他進行酒測,他酒測值高達1.24毫克,他坦承有撞到人,但當時已經意識不清,記不太清楚車禍過程。

一輛機車發現范姓女子一家四口遭撞,倒地不起,連忙緊急煞車,才未壓到倒地的傷者。讀者提供

黃男複訊說自己的確「很茫」,行經河東路時車速至少70、80公里,他原本辯稱行經肇事路口時,前面有一輛白色車子突然放慢速度,他才會從該車右後方超車,最後撞上林家人。但檢警調閱監視錄影器發現,那部他口中的白車早已通過,所以他並不是從右後方超車被擋住視線才肇事,而是在毫無減速的情況下,直接撞上過馬路的林姓一家人。


辦案人員表示,當時愛河邊人潮眾多,正常人行經此處都會放慢速度,若沒喝酒更可以看清楚多人正走在斑馬線上,從黃男高速衝撞的情況來看,他根本像不長眼狂飆,辦案人員痛批黃男,「根本是草菅人命!」

檢察官訊後認為他已有多次酒駕記錄,仍心存僥倖酒後駕車釀禍,酒測值又高達每公升達1.24毫克,已嚴重酒醉無法安全駕駛,無法遵守道路交通規定、辨別交岔路口及注意車前狀況,又不聽朋友勸說執意開車上路,已有「縱使其他用路人可能遭其駕車撞擊致死傷,亦不違背其本意之殺人不確定故意」,昨天晚間8時30分訊後依殺人罪聲押。

但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犯行並不符合殺人罪構成要件,變更法條以酒駕致死罪裁准羈押,未禁見。

黃嫌被警方帶回分局偵訊,連忙用手遮臉。王勇超攝


黃男拒絕夜間偵訊,被送往拘留所前不停道歉,還一度腿軟。王勇超攝

黃男昨天下午被移送地檢署時,說了多次對不起,記者問他是否要到靈堂上香,他斬釘截鐵說「會!」但如今被羈押,恐怕連上香機會都沒有。

律師丁昱仁表示,如本件以殺人罪論處,黃男要面對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及死刑的刑度:但法院以酒駕致死罪裁准羈押,則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

警方調查發現,黃子洋在2006年、2007、2009年都有酒駕被攔檢查獲的紀錄。事隔多年,黃子洋沒有記取教訓,一樣酒後駕車,昨下午4時許,他在鹽埕區一間咖啡店自備威士忌與友人喝酒喝到晚間7時離開時,不聽友人勸阻,仍自己駕車返回小港住家。

他駕駛BMW轎車行經前金區河東路、國民街口時,剛好范姓女子(37歲)一家人從鳳山到愛河要逛市集,她們走斑馬線準備要去碼頭看燈光秀,就直接被黃男以時速至少70至80公里高速撞上,范女死亡,林姓丈夫(45歲)、大女兒(16歲)、小女兒(14歲)都受重傷。

黃姓男子駕駛的寶馬汽車在26日晚間7時許,撞上范姓女子一家四口,造成范女傷重不治。讀者提供


警方將酒駕嫌犯黃姓男子帶回新興分局自強派出所進行調查。王勇超攝

林姓姊妹轉院到高雄長庚醫院,14歲妹妹頭部外傷、顱內出血,生命跡象穩定;16歲姊姊顏面骨折(牙齒多處脫位)、雙腳骨折,目前外科手術治療中,術後轉加護病房照顧,無生命危險;而林姓男子被送到大同醫院,骨盆等多處骨折,昨天下午二點已開刀將骨頭復位。

警方到場後,發現黃男酒測值高達1.24毫克,且已有2次酒駕遭取締紀錄,駕照已註銷,這次還酒駕造成1死3輕重傷,連高雄市長陳其邁都震怒,痛批黃嫌酒駕肇事人神共憤「於法不容」,要求警察局從嚴從速偵辦。警方移送後檢察官認為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郭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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