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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16類致癌作業潛伏期長 離職仍可申請職業病健康追蹤

新聞日期:2022-07-08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勞動部結合勞保局、職安署及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專業資源,建構職業病預防專業服務網絡,過去曾從事游離輻射、粉塵、石綿、苯等16類致癌性有害作業的勞工,就算離職、退保後仍可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調查,及健康管理等關懷服務。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為維護離職退保勞工的健康權益,勞動部結合勞保局、職安署及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專業資源,建構職業病預防專業服務網絡,過去曾從事游離輻射、粉塵、石綿、苯等16類致癌性有害作業的勞工,就算離職、退保後仍可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調查,及健康管理等關懷服務。職安署指出,目前每年約20萬名從事致癌性有害作業勞工接受健康追蹤,估算近一年退保、離職的人約3千到5千人。


職安署職衛組副組長彭鳳美指出,從事有害作業罹患職業病的潛伏期孔長達10年至30年,有必要追蹤健康狀況,並提供相關服務。配合災保法上路,職安署訂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透過相關資料庫掌握過去曾從事游離輻射、粉塵、石綿、苯等16類致癌性有害作業,主動通知已退休或離開職場的勞工,可向勞保局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且針對檢查結果有異常者,也會提供健康諮詢及管理等服務,若該異常疑似與工作相關,則由認可的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提供評估、個案管理及醫療或相關津貼補助申請等服務。


彭鳳美指出,目前每年約40萬名勞工接受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調查,其中從事16類致癌性有害作業的勞工約20萬人,透過年齡、勞保老年年金請領資料,職安署掌握了近一年退保離職的人約3千到5千人,將主動通知這些人可持續申請健康追蹤調查。


職安署呼籲,事業單位可於勞工變更作業或離職退保後,主動為其提出申請,或告知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權益,而勞工若現職未從事游離輻射、粉塵、石綿、苯等16類有害作業,但過去曾從事該等作業,且加保期間年資連續滿1年,或已離職或退保,也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相關資訊可至職安署或勞保局網站查詢,若有相關疑慮,也可洽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02)8522-9366(職業傷病服務處)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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