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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一個「好奇」摔成大小便失禁 工人獲賠1132萬


新聞日期:2019-07-05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翔代企業公司施姓員工2014年6月到新竹湖口恆勁公司唐榮科技園區施作防煙垂壁工程,卻因「好奇探頭」,從3樓吊料平台墜落,骨盆、左股骨與頸椎骨折,下半身完全癱瘓,他依勞動基準法要求翔代、英建工程、恆勁科技公司連帶賠償2534萬元。

台北地院僅判3公司賠償158萬元,但二審改認定翔代與英建工程公司應連帶賠償1132萬元,金額比一審增加約974萬元。

施自2013年10月間起,受僱於翔代公司,日薪1700元。2014年6月14日,施依翔代公司指示,前往新建工程區域內施作防煙垂壁工程。

施姓員工表示,翔代公司在工作前沒有實施職業安全教育訓練,也沒讓他們戴安全帽和其他護具,高處也未設防護網、欄,害他摔下來。

他認為英建公司兼具承攬人、事業單位身分,沒善盡告知與督促翔代公司在高處施作時,應盡安全教育訓練和安全措施設置義務,也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恆勁公司是事業單位,未依規定巡視案發平台,也應負責。

翔代和英建公司辯稱,有要求全程配戴個人防護器具,也與施簽署進場服務人員工作安全遵守同意書,約定「不得抽煙、飲用含酒精飲料」,但施卻喝啤酒或維士比,因飲酒過量致判斷能力下降,才從平台墜落受傷,這跟公司指派的工作內容無關,不是職業災害。

恆勁公司則說,每週與各協力廠商開會,落實安全要求,教育訓練教材清楚說明安全事項,且出事的平台不是施的工作場所,施自行前往而失足,與恆勁公司無關。

翔代公司李姓員工證稱,當時施搬東西上來,後來去平台休息抽煙,因平台開口很大,無遮蔽物、也無欄杆,他有叫施「不要太靠近」,施本來是蹲著,後來起身往前跨2、3步,結果後仰跌落。

高院審理,因現場證人沒人看到施姓員工有喝酒,送醫時也沒檢驗血液中酒精成分,無法證明施有喝酒。

高院認為翔代公司未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違反保護他人法律;英建公司未事前告知、督促翔代應進行安全教育訓練,設置安全措施、令施戴安全帽、防護具,也有責任。

因施上半身功能正常,合理的看護為半日,而他因下肢癱瘓,大小便無法控制的狀況永久無法復原,在計算醫療費用、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與精神慰撫金後,認定翔代與英建工程應賠償1415萬元。

但施因「好奇而探頭」,也有過失,高院認定他要負20%的責任,因此賠償金減為1132萬7694元。

施姓工人因在非工作區「好奇探頭」,從3樓高墜下致下半身癱瘓。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翔代與英建工程公司違反保護他人法律,改判連帶賠償1132萬元,金額比一審增加約974萬元。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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