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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職災保險法公聽會 投保薪資上限擬提高為7萬2,800元


新聞日期:2019-03-12

新聞來源:聯合報

《職業災害保險法》單獨立法今召開座談會,法案內容包括擴大納保對象、提高給付保障、合理分攤雇主職災補償的風險、整合職災預防重建,未來只要是受僱於事業單位的勞工,不論僱用人數,皆強制納保;提高職災投保薪資上限則提高至7萬2800元。

根據今天公聽會資料,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將擴大納保對象,只要是受僱勞工就強制納保,若雇主未申報的處罰額度,也從現行保費4倍,提高到2萬到10萬元,針對未申報期間若發生職災,勞工請領保險給付者,再處雇主相當罰鍰。費率將按最近一次勞保職災保險行業別費率(最新平均費率為0.21%)計收保費,不足部分由累存的保險基金攤提。

提高投保薪資部分,現行職災投保薪資上限與普通事故相同,都是4萬5800元;法案參考勞退提繳工資分級表擬定,並依勞退新制行業別分析,平均提繳工資最高者為電力及燃氣供應者6萬6358元,另製造業提繳概況則按地區劃分,最高者為新竹市,提繳工資是7萬1677元。綜合以上,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限擬採勞退提繳級距第8組第44級,提高至7萬2800元,估算雇主負擔將由每月96元增至153元。

傷病給付部分,第二年由投保薪資50%提高至70%,失能、遺屬年金刪除年資採計規定,改由按投保薪資一定比例發給。失能年金部分,針對終身無工作能力、或日常生全部或一部須他人扶持的完全失能者,按投保薪資70%發給;喪失部份工作能力的部分失能者,則按投保薪資20%發給;遺屬年金則按投保薪資50%發給。

現場參與的工傷協會、台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鄭雅文,都提出職災保險法未照顧到逃跑移工。鄭雅文以日本為例,指日本不管非法或合法勞工,就算沒有納保,也被納入社會保險的涵蓋範圍。

她也提到,目前投保薪資仍低於實際薪資,造成雇主補償責任有落差,日本則是直接以實際薪資計算。工傷協會也認為應提高給付金額,讓職災勞工可以尊嚴生存 。

對於未申報罰鍰,現場也不少人認為罰鍰過低,但勞動部強調,罰則上限會依事業單位規模、營運狀況做區隔,上限最高可高達幾百萬,一定會高到足以嚇阻雇主不加保的風險。

不過,也有工商團體表達,提高投保薪資上限,恐造成雇主沉重負擔。勞動部將陸續在4到6月舉辦公開座談會,進行預告等相關程序,再送行政院審議。(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即時報導)

《職業災害保險法》單獨立法今召開座談會。記者葉冠妤/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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