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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警衛剪樹防颱墜地撞頭亡 僱主沒供安全帽判拘役


新聞日期:2019-03-02

新聞來源:蘋果即時新聞

屏東縣潮州鎮原大順醫院年逾7旬的黃姓警衛,2016年7月30日妮妲颱風前因防颱工作,在醫院急診室不慎自離地面2.4公尺高處摔落,造成腦部多處重創水腫及肢體擦挫傷,經送醫後仍告不治。屏東檢方認定莊姓僱主(72歲)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提供黃男作業時應有的安全帽安全帶等維護設施,以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屏東地院判決莊姓被告應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黃男於2016年7月30日下午2時30分,為該醫院急診室空間進行物品牢固等防颱作業時,單獨人一操作過程,不慎從離地面逾2公尺高的合梯頂摔落,頭部撞地致重傷送醫,經救治月餘仍宣告不治。屏東檢方偵查認定僱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提供勞工可能自高空墜落之虞時,應架設施工架、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必要設施,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莊姓雇主。 莊姓被告於偵審時,辯稱只是僱請黃男做看守門口的安全維護工作;他另有僱員修剪樹木,且也有設保全系統等,每件工作都有其他專人處理,黃男案發時所做不是其工作範圍,也未叫黃男去做那些事。 不過,承審法官就取得黃男的工作日誌,內容記載黃男長時間記錄做過修急診室及其周遭修剪花木、設備送修、夜巡、人員進出管理等工作,認定僱主未落實工作管理及職場安全衛生管理,故有可歸咎之事由。 「易科罰金錢,與再聘律師上訴大概費用差不多,考慮不上訴,認了!」被告家人對此低調表示,案發後已與黃的家人達成和解,也給付和解金了,希望此事就這麼結束。(陳宏銘/屏東報導)

大順醫院閒置建築。陳宏銘攝

大順醫院近年閒置未營業,園區周遭雜草叢生。陳宏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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