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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工人洗魚池遭220伏特高壓電死 老闆有疏失判刑6月


新聞日期:2019-02-17

新聞來源:聯合報新聞網

麥姓工人遭220伏特漏電電死,楊姓雇主有疏失被判刑6個月。示意圖/ingimage

楊姓男子經營的管理維護公司2016年8月3日,聘雇麥姓工人到桃園某社區清洗魚池,過程中麥慘遭220伏特漏電電死,法院認為楊未依規定建立安全作業標準,也沒提供絕緣手套,並參酌勞動部職安署調查報告等,認定楊有過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他6個月,並科罰楊的公司20萬元。

檢警調查,楊男(56歲)身為公司負責人,沒有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也未建立清洗水池安全作業標準,當天早上10點多麥到場清洗魚池,楊也沒有提供絕緣手套,結果手中高壓清洗機漏電,加上接地線未確實接地,導致麥遭220伏特高壓漏電電暈休克,送醫急救仍不治。

目擊的住戶證稱,發現異狀前往查看時,發現麥平躺在魚池,胸口上有1把高壓噴水槍,而且他的手在抖動還聞到燒焦味,但見他沒有戴手套僅穿著雨鞋,全身濕淋淋脖子上還有燒焦痕跡。

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報告指出,麥操作機器漏電是事發主因,機具內裝置無法防止漏電,最後才導致他死亡,檢方傳訊其他員工也證稱,楊姓老闆並未規定使用高壓清洗機的標準作業程序,檢方去年8月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楊。

法院審理時,楊自白坦承,另目擊者指證歷歷,還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檢查報告書,以及相驗報告等,但考量他和被害家屬因和解金額意見不一,尚無法達成和解,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楊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科罰楊的公司20萬元罰金。(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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