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 自由時報

【新聞】台灣外籍漁工勞動環境惡劣 藍委:歐盟已盯上


新聞時間:2019-01-10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立法委員許毓仁(左起)、陳曼麗10日舉行「呼籲漁業署、勞動部保障外籍漁工人權」記者會。(記者黃耀徵攝)

立委許毓仁、陳曼麗今天偕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舉行記者會指出,台灣的外籍漁工勞動條件惡劣,已引起歐美高度關注,歐盟甚至要對台灣提出警告,呼籲漁業署、勞動部合作加強查訪來保障漁工的工時、薪資及生活環境;漁業署回應,3年前就著手改革並加強執法,不要「炒冷飯」。

許毓仁指出,連續5年的美國國務院《防制人口販運報告》及《各國人權報告》都對我國的移工人權保障提出示警,歐盟一個月內會對台灣提出警告,若台灣不針對外籍漁工人權提出改善,歐盟將派調查團到台灣。

許毓仁表示,外籍漁工面臨人口販運、雇主虐待、工時過長、薪資剝削等,不但居住空間狹小,衛生條件也惡劣,還有漁工病逝後,家屬拿回的保險金不到一成,被仲介從中剝削。

「有誰願意在公共場所洗澡?」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哽咽地說,很多船隻根本沒有衛浴,都得在甲板或靠岸後在岸邊洗澡,冬天還沒有熱水,若要使用政府在岸邊設置的船員休憩中心,還要另外付費,有人因為太冷,2個星期都不敢洗澡。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法律顧問律師黃昱中批評,台灣漁業產業幾乎沒有落實兩公約或勞基法、職安法,關鍵在於勞動部、漁業署權責不清。

農委會漁業署長黃鴻燕回應,漁業署三年前就著手改革體制,要求雇主聘僱外籍漁工要簽定型契約,保險、工時等都得符合規定,仲介公司也要經漁業署核備才能經營;目前有130名觀察員執行訪查,他強調,漁業署努力執法、改革,漁民也對他們很不爽,盼大家不要拿舊情況「炒冷飯」。

黃鴻燕說,漁工生活環境確實嚴峻,但這是船隻原本的空間問題,已準備修訂準則,規定新船隻的空間配置,就船隻也會逐步輔導改善。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表示,現行法規規定,薪資必須全額匯入船員戶頭,不可透過旁人,否則雇主、仲介都會面臨罰則,若有個案未依規定執行,歡迎申訴,會徹查執法,決不寬貸。

他說,外籍、本國漁工適用的勞動法制是完全相同的,目前面臨的是執法落實的問題,會加強監督地方政府,後續也會與漁業署加強合作。[記者陳昀/台北報導]

7 次查看0 則留言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