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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遇到職場霸凌怎麼辦?先向雇主反映或勞工局投訴


新聞時間:2018-09-28

新聞來源:聯合報新聞網

針對成大醫院發生砍人案疑有職場霸凌,如果在職場上遇到霸凌該怎麼辦?台南市勞工局表示,可先向雇主反映,或向勞工局投訴,屬於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會轉請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處理。

勞工局表示,之前沒有成大員工或成大投訴有霸凌事件,案發後,由於霸凌適用的是職安法,請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處理。

勞工局表示,若在職場遇到霸凌事件,可先向雇主反映,未獲得解決,可向勞工局投訴,若屬勞動條件由勞工局處理,若是霸凌的,會轉請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處理。

勞工局說,為維護勞動者權益,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增訂雇主對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規定,職安法所定預防職場不法侵害應妥為規劃,包含危害辨識及評估、作業場所之配置、工作適性安排、行為規範之建構、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之訓練、事件之處理程序、成效評估及改善與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另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 條之 3,對於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 100 人以上,雇主應依勞工執行職務之風險特性,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據以執行。

僱用勞工人數未達 100人者,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相關執行紀錄應留存3年。

當職場不法侵害發生時,事業單位應確保組織內具有公平、公正及保護隱私之通報機制,於接獲通報後,立即進行調查,對受害者給予適當之保護與安置措施,且提供後續追蹤及輔導。(聯合報 記者吳政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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