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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設置報備,自106年7月1日起改採線上作業


發布日期:106-06-13

新聞來源:勞動部職安署

為使報備審查機制更為便利及強化資訊管理,職安署已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設置報備系統」(以下簡稱報備系統),將採事業單位線上填報,檢查機構線上審查方式辦理,使事業單位可即時查詢核備狀態及有效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報備情形。


本報備系統將自106年7月1日啟用,事業單位前已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86條規定陳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者,無須重新報備,惟如所僱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有異動時(如人員變更或離職),則需至該報備系統重新填報報備。

本報備系統報備方式如下:

(1)事業單位報備端: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http://www.osha.gov.tw)-勞動檢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設置報備系統」,依線上表件填報上傳備查資料後,列印報備書(含案件流水編號)及公文書寄送至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備查(操作步驟如附件1)。

(2)檢查機構備查端:至勞動檢查機構檢查資訊管理系統-「安衛人員報備管理」,依事業單位寄送之報備書(含案件流水編號)於系統勾選案件,實施審查,並點選審查結果(操作步驟如附件2)。

對報備系統操作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系統廠商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協助處理(聯絡電話(02)2577-8806轉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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