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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大埔美工業區 第四次環差初審過關


新聞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發佈時間:2017年1月20日台北訊

報導:賴品瑀

環署20日上午,初審通過嘉義縣府的「大埔美工業區」的第四次環差,園區將要求進駐業者以申報系統申報化學物質運作量來控管,得到小組的肯定。

大埔美案為嘉義縣府主導,位於嘉義縣國道3號梅山交流道旁,大林鎮與梅山鎮的交界處,面積約為439公頃,分區為「第一期開發區」、「後期一區」與「後期二區」。目前僅有後期一區已有核准廠商進駐,約90家。


(大埔美案第四次環差 初審過關,賴品瑀攝影。)

大埔美雖在1999年通過環評,但原規劃為香草藥草園區的一期區開發不順,在2006年開始轉型為精密機械園區,也陸續提出兩次變更內容對照表、三次環差的變更案。


在第四次環差中,嘉縣府提出了土地使用的計畫調整,包括3.04公頃的產業用地變更為廢棄物處理用地、0.82公頃的變電站用地轉為產業用地。因為產業用地減少、廠商的產業別與製程改變等原因,廢棄物量將有調降,預估一般事業廢棄物由39.29公噸/日降為39公噸/日,有害事業廢棄物則從10.8公噸/日降為10.73公噸/日。並因為進駐廠商的變動,而調整排放空氣危害物質清單。


大埔美現有電腦、電子、光學、化學製品、金屬製品、機械設備等製造業者,此次變更除上述業者的增加,更新增塑膠製品業者。嘉縣府依照「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中危害性化學物質的認定標準,建置了危害物質派放清單推算排放量,並表示將會把業者營運中的化學物質列為進駐審核的管制重點項目。


嘉縣提出園區管理中心將建置申報系統,讓業者申報化學物質運作量,來嚴格掌握控制廠商化學物質的運作及污染排放,以符合環評健康風險評估的排放總量。


當時環評給的污染排放量為,每年PM2.5 101公噸、PM10 182公噸、VOCs419公噸、NOx262公噸、SOx285公噸等。


環評小組相當認同這樣的管理機制,但仍要求嘉縣府再補充說明相關配套的檢核計畫、危害性化學物的來源與途徑等,並明確要求業者進駐時若達一定規模,應採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等。修正過後即可進入大會確認環評審查結果。


大埔美曾打算在後期二區設置焚化爐,但後續因園區內廢棄物規模不足以維持焚化爐運作而取消,但在此次環差又將3.04公頃劃回廢棄物處理用地,做為備用,也先申請了49CMD的排放污水量。


縣府表示目前並無規劃興建處理設施,並要求業者將廢液等廢棄物自行委託合格清除機構處理。小組則要求明確在環評承諾中列入,處理設施用地內建築需退縮十公尺並植栽綠化,以有隔離效果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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