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2019-03-18
新聞來源:蘋果即時新聞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召開記者會,反對航空產業罷工時要設立預告期。甘芝萁攝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開記者會,針對勞動部長許銘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航空產業基於飛航安全、旅客權益,增訂罷工預告不失為可行方向」,這樣的說法表達強烈反對與不認同。
空服工會強調,原本的《勞資爭議處理法》已有罷工預告的精神,且航空業者在違反勞基法、職安法時,根本不怕違法罰款,工會存在才能促使資方增加人手、改善過勞。 許銘春接受《工商時報》專訪表示,台灣雖未規定有罷工預告期,但對罷工民主程序有嚴格規範,不宜再訂罷工預告期;不過她同時也說航空產業基於飛航安全、旅客權益,增訂罷工預告不失為可行方向。 空服工會說,許銘春試圖將航空產業工會分割出來處理,本會實難認同。
第一,因為原《勞資爭議處理法》已有預告期精神;航空產業工會也必須遵照《勞資爭議處理法》裡所規範,經會員(代表大會)、調解、全員投票半數會員同意之嚴謹的民主程序,此流程跑完約需2個半月的時間,已有罷工預告精神。 第二,航空產業之特殊在於資方資本雄厚,不怕違法。空服工會指出,許銘春認為航空業關乎飛航安全、旅客權益,有其特殊性,此番論點完全錯誤,運輸業,舉凡客運、台鐵與捷運都跟行車安全、旅客權益攸關,而正是因為涉及人命,才更需要有更多力量來制衡業者,拒絕業者以節省成本的方式強迫運輸業勞工過勞,才能真正避免發生下一次復興空難與蝶戀花事件。 工會強調,航空產業真正獨特之處,是在於航空業者資本雄厚,不怕違法罰款。以中華航空為例,近兩年違反勞基法、職業安全衛生法高達33次,在工會出面要求資方守法、落實承諾後,打壓工會幹部,違反工會法的案件竟高達十幾件。
長榮航空去年光是超時航班就違法62次,罰款高達150萬元。工會批評,勞動部在面對屢次違法,完全藐視國家法紀的航空公司,只能束手無策。反而是工會才真正有效促使資方增加人手,改善過勞,進而促進飛安,現在勞動部不站在工會這裡,反而贊成限縮工會行使罷工的權利,實在令人搖頭。 工會認為,政府部門真正應該思考的方向是,在爭議爆發前如何要求航空公司守法,並要求航空公司建立協助旅客轉機或賠償等保險機制,在這些都未有具體作為前,把爆發爆工的原因全部咎責於第一線勞工,這不僅無法保障勞權,也無法讓第一線勞工為旅客爭取飛航安全。 勞動部在晚上回應,許銘春在《工商》的專訪是回應「交通部提出」的訂定7至10天罷工預告期,無意切割航空業單獨設立罷工預告期。
勞動部指出,他們不贊成在《勞資爭議處理法》中增訂罷工預告期;現行法規對行使罷工已經是「困難重重」,若再增訂預告期,是進一步削弱工會合法罷工的權利。 不過,對於個別行業是否需另行訂定罷工預告期,勞動部認為應以不限縮勞工權利為前提,待社會各界凝聚共識。(甘芝萁、蔡永彬/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