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作家相片EHSTW

【新聞】勞檢政策抓大放小 30人以下企業訪視取代勞檢


新聞時間:2019-01-25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勞動部今年實施的108年勞動條件落實法遵實施計畫,將增加2萬場的法遵訪視替代直接勞檢。 圖/勞動部職安署提供

選舉大敗效應,勞檢抓大放小?一例一休修法後連續兩年衝高勞檢量後,勞動部日前公布今年勞動條件法遵計畫,揭露今年勞動條件三大檢查原則。

第一、明定30人以下小(微)型企業將以法遵訪視取代直接勞檢,協助出勤紀錄、工時安排等法令遵守,避免因不了解法令而受罰。

二、加大專案檢查強度,從一年1,500場次增加到8,000場次,鎖定涉及公共安全的高違規、高工時及高風險「三高」行業。

三、申訴案件無論規模大小,一律勞檢開罰。

勞動部公布的2019年勞動條件落實法遵實施計畫,明確指出今年對小企業以法遵訪視替代直接勞檢,對30以下小(微)型企業,將指派專人協助企業訪視及體檢,協助企業採取適法可行的安排。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鄒子廉表示,這二年勞檢發現很多小型企業未設專職人資人員,老闆自己也不懂勞基法 ,處罰並非勞檢主要目的,而是希望事業單位落實法令,因此決定今年調整勞動條件檢查方式,對微型企業進行訪視與輔導,預估訪視2萬場次。

鄒子廉舉例,像自助廳只有二、三個員工,不可能設有人資人員,老闆不懂如何處理出勤紀錄,多數以為休息日、例假日一定是周六、周日,不會排班也不懂加班費如何計算,連員工申訴,老闆也不知為何違法。

目前法令規定沒有出勤紀錄罰9萬元,出勤紀錄未紀錄到分鐘罰2萬元,兩者合計11萬元,「但只是一直處罰,永遠也學不會該怎麼做,意義不大。」

鄒子廉說,政府現在要求政策接地氣,勞動部希望今年先透過訪視人員到場訪視,協助事業單位了解符合法定要求的簡易做法,例如小吃攤或自助廳可以安排簡單的出勤紀錄,教導怎麼達到法令要求。不過如果是申訴檢查,仍然維持立即檢查開罰,不限規模大小。

勞檢分工也做重大調整,中央負責專案檢查,一般檢查、申訴檢查由地方政府執行。此外,勞檢員每人一年200場次KPI也將改變,不再以檢查為唯一KPI,將宣導、法遵訪視及輔導次量也納入,減輕勞檢員負擔。(經濟日報 記者陳素玲╱即時報導)

207 次查看0 則留言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