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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環評法修法 李應元列三大修法方向


新聞時間:2018-11-05

新聞來源:聯合報新聞網

環保團體指深澳電廠半年前「非蓋不可」,高層一聲令下直接廢棄,環評制度的公信力與專業被破壞殆盡,引發環保法修法的討論。環保署長李應元今天表示,未來修法有三面向,包括提高效率、環評否決權、以及增加民眾參與度,今年12月31日前會提出修正草案。

立法院社環委員會邀請環保署長李應元進行業務報告,並審查環保署主管預算。立委關心環評法修正草案議題,李應元說,以上三大方向是確定的,立委則要求一定要做好配套措施。

李應元表示,環評法修法有召開過會議討論、也向專家請教意見,其中否決權的爭議大,大家對於開發與不開發的環評否決權要到甚麼程度,有不同的意見。

立委蔣萬安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在10月1日接見工總時,就已經表達,未來環評結果要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配套一定要周全,這些開發案件送到環保署前,一定要關心對環境的影響,不要甚麼都送到環保署來。李應元表示,目前已規畫環評法修法,研擬未來凡是通過政策環評的開發案,環評就會回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做審查與准駁。

蔣萬安也說,外界質疑21席環評委員,官派代表人太少,出席門檻太低,以深澳案為例,半年前委員大家都同意,怎麼現在完全都可以否決,讓官派環評委員成投票部隊。

李應元表示,目前環評法最主要是要保護環境,有開發才要有環境影響評估,開發或是政府政策都要評估,政府部門對國家方向應負起責任,適度配套,環境有受到保護才是重要。(聯合報 記者彭宣雅╱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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