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作家相片EHSTW

【文章轉載】從環安衛看颱風|颱風來了!企業該如何因應颱風及防災措施(2024年更新)

文章日期:2024-07-29



台灣的四大氣象災害包括颱風、梅雨、寒流、乾旱,其中颱風所造成的損失最為嚴重,尤其台灣地處亞熱帶,平均每年約有20到30個颱風生成,其中有4到5個會直接影響台灣,甚至造成各地災情。

 

依過去經驗,颱風帶來的強風和豪雨,以及颱風後的搶救和修復工程,容易引發災害。例如,強風可能導致臨時構造物、施工架和塔吊倒塌或墜落;河川護堤和清淤工程中可能發生溺水;屋頂修繕過程中可能發生踏穿墜落;道路修復時岩石可能滾落;山區工程可能遭遇土石流掩埋;而潮濕環境下的電設備也容易發生感電。

 

颱風對企業可能造成的危害及職災有哪些,企業又該如何因應,一起了解颱風前後該注意的事項吧!

 

一、颱風的定義為何?

 

從氣象學上,依世界氣象組織定義:中心持續風速每秒17.2米或以上的熱帶氣旋(包括世界氣象組織定義中的熱帶風暴、強烈熱帶風暴和颱風)均稱颱風。 在非正式場合,「颱風」甚至直接泛指熱帶氣旋本身。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內有規定風速達一定標準或因強風,雇主應使勞工停止作業者。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勞動部) 台勞安二字第0042784號函釋:

所謂「強風」,如用於事後檢查,指十分鐘的平均風速達每秒十公尺以上者稱為強風;一次降雨量達五○公釐以上者為大雨;如用於事前防範及停止作業規定,應據當地有關之氣象預報及作業地域狀況,預想該作之危險性,如有災害發生之虞即應適用。

 

[以下作圖]強風:10分鐘的平均風速達每秒10公尺以上者大雨:24小時累積降雨量達 50 毫米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小時雨量達15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



二、颱風對企業可能產生的危害有哪些?不可不慎!

 

除了颱風外,常見的午後局部性大雨或梅雨季都易使各地易發生強陣風、雷擊、溪水暴漲、坍方、落石、土石流及淹水等情況。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之相關規定(如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2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6條),從事河川工程、河堤、海堤或圍堰等作業、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作業場鬂,如遇強風、大雨,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應即停止作業。

 

以2001年的納莉風災為例,當時南港、內湖、汐止各區災情最為慘重,高運量捷運系統被洪水灌入而完全停駛,台北車站、捷運板南線、淡水線也難逃一劫,台北捷運歷經了三個月的重建才復駛,蒸發超過23億元。

當年南港軟體園區也因納莉停擺一個半月、 四家固網業者及六家行動電話業者的機房與網路設備災情頻傳、東區的Sogo百貨更創下歇業5天的記錄。

 

而2023年的杜蘇芮颱風,不僅為澎湖縣帶來15級最大陣風,還帶來日雨量218毫米強勁雨勢,重創澎湖馬公市第二海淡廠,造成澎湖民生用水拉警報。

另外,2024年台灣今年第一個登陸的凱米颱風,為全台帶來豪大雨,造成多處傳出淹水、愛車泡水等災情,甚至新化區北勢尾緊鄰虎頭溪的一處工廠上午傳出水淹1米高,2人受困。

 

由此可知,颱風造成的危害可以從單點(員工個體/單一企業)、線(供應鏈上下游)、面(跨產業的系統性問題)去探討。

 

颱風危害的點、線、面


颱風的強風豪雨無疑可能在員工通勤或外勤期間造成危險,或產生設備或建物的損毀,甚至影響產線的運作或直接停工。

 

拉到供應鏈的層次來看,就會對整體的供需產生影響,以2011年的泰國水災為例,本次水災造成泰國七個主要工業園區淹水,超過八百間企業受影響,且因許多跨國企業在泰國都有設廠,工廠停擺對電子、汽車零件產業的全球供應鏈造成衝擊,如國際廠牌如Panasonic、Nikkon、日立、Canon及本田、豐田等車廠也都深受影響--一共200家日本企業因洪水停工,很可能帶來後續商品漲價及市場供不應求的壓力。泰國政府估計工業損失超過30億美元。

 

三、颱風期間有哪些注意事項?哪些產業應特別防範?

 

廠區各單位及管理單位的防颱注意事項

 

各單位

(一)颱風來前緊閉工作場所門窗,必要時可加釘木板。(二)各種懸掛物件應即取下或加強固定(如花盆)。(三)如有地下室淹水現象,請勿使用電梯。(四)如遇強風豪雨,人員儘量不在室外活動,以防樹木傾倒、門窗掉落時砸傷。(五)疏通排水溝渠以防淤積,並慎防淹水。(六)各類電線如有掉落,請立即通知相關人員進行處理。(七)所屬工作空間、地下室貴重儀器設備應移置高處,以防豪雨淹水。(八)就工作事項採取必要之防颱措施。(九)於下班前將所屬工作場所等門窗水電關妥固定,確保單位財產之安全。(十)下班時間如遇特殊緊急情況,請立即通知相關人員處理。

 

管理單位

(一) 擬訂防颱緊急應變計劃。(二) 成立防颱應變組織。(三) 辦理防颱應變教育訓練。(四) 隨時關注颱風消息(可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消防署臉書、twitter、災害情報站等接收最新颱風資訊)

 

人員出勤

(一)如勞工因雇主要求外出上班,薪資應照給,並可提供工資、交通工具或津貼等協助。若上下班途中受傷,仍應依職業災害規定辦理。

(二)對於需要在天然災害期間出勤的勞工,雇主應與勞工事前協商。雇主可因天災延長工作時間或停止假期,加班費仍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計算。停止假期所得的工資應加倍發給,並且工作時間可超過每日12小時或每月46小時限制,但需在24小時內報告主管機關。

勞動部提供「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供參考

 

颱風期間的高風險產業

 

營造業

尤其是戶外的施工場地,需特別注意是否鄰近溪水、河川、海岸、其他水域場所,以免造成溪水暴漲或土石流造成撤離不及;在市區施工的之營造工地仍須注意倒塌災害的風險,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明訂:

一、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有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致勞工有墜落危險時,應使勞工停止作業。(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26 條)

二、對表土之崩塌或土石之崩落,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採取必要措施。(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35 條)

三、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應置備有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80 條)

 

營造工地應加強下列重點事項之檢核:

1.地下室或土方開挖應即加強擋土支撐,並設置砂包防止雨水灌入。

2.高處作業如屋頂修繕、模板組立等應設置護欄、護蓋或使用安全帶,或搭設符合規定的施工架。

3.道路修復前應確保邊坡穩定,並禁止人員進入落石區,規劃機具和車輛作業路線。

4.施工架應加固,增設繫牆桿和斜撐,強風大雨時停止作業。

5.高處物件和器材應固定或移至地面。

6.塔吊應用牽索繫牢,吊桿要打平。

7.吊掛物件和機械應收妥或放置於平穩地面。

8.水位暴漲或土石流地區作業者應撤離並準備救援設施。

9.潮濕或淹水電氣路線應移至安全處所或關斷。

10.颱風過後應檢查施工架、塔吊和電設備。

 

食品外送業

 

由於颱風天氣候惡劣,從事外勤作業勞工,可能存有道路淹水、路樹傾倒、坍方落石、道路受損、物體飛落、電線脫落或電桿傾倒等相關災害,相較於一般勞工,其職業災害風險更高。

 

因此食品外送員於交通期間,雇主應採取「安全衛生防護措施」並確認已投保強制險、人員意外險等相關保險、並於地方政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如颱風天等),即應停止從事食品外送作業。

 

製造業

 

工程搶修、工廠修復及輸配電設備復原時,易因潮濕而引發漏電等感電災害,需確認電源狀況並使用適當的絕緣防護具及作業器具。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2條規定:進行製造業颱風危害要求,雇主使勞工於經地方政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從事外勤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視作業危害性,置備適當救生衣、安全帽、連絡通訊設備與其他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及交通工具。

 

其實從上述的2011泰國水災案例可知,地球村時代的供應鏈,需時時保持企業韌性,只要身為供應鏈的一環,極端氣候的影響就是難以避免的新挑戰。

 

四、颱風走了,事後還有哪些應注意事項?

 

1. 營造業:颱風過後,各工地應檢查施工架及擋土設施等臨時構造物。若有淹水情形,需檢查浸水區的電力設備,確保臨時用電安全,並提高電線或加裝絕緣裝備。擋土支撐的安全數據應仔細查看。由於風雨後地面濕滑,應加倍小心,以防跌倒事故。

 

2. 製造業:從事屋頂修繕易發生墜落災害,應使用安全帶並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或捲揚式防墜器,颱風後環境復原時在潮濕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易生感電災害,應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不只屋頂修繕、颱風後環境復原、防颱措施都還有相關注意事項可以補充唷~~)

 

 

一、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應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32 條)

 

二、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應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38條)

 

三、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46 條)

 

四、對於勞工在坑內、深井、沈箱、儲槽、隧道、船艙或其他自然換氣不充分之場所工作(如密閉空間或無通風之地下室等),應供給勞工專用之個人防護具或防護器具,並依缺氧症預防規則,採取必要措施。(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77、295條)

 

五、有關安全衛生設施,雇主應切實辦理,並應經常注意維修與保養。如發現有異常時,應即補修或採其他必要措施。(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6 條)

 

防災的定義,是指在災害發生之前,對於可能發生的災害進行預防或防備;最早是由美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總署(FEMA)所提出的,將整個災害管理分為:應變、復原、減災以及整備共四個階段,由於災害十分多樣,也涉及相當廣泛複雜的領域及事項,若把防災融入企業文化中,就有機會形成一種企劃文化及態度,達成全員參與。


 

災害週期四階段(圖片來源:NCDR)


企業應於平時就做好災害之預防措施、應變準備措施,並於災害發生時緊急應變措施,災後進行復舊措施時需穿戴適宜的防護裝備,若有積水時需當心漏電、小心不穩定的建築結構或設備,以確保自身安全為前提盡速讓運作回到正軌。

62 次查看0 則留言

Comments


bottom of page